2022-07-12 15:26

6月22日下午,我市舉辦解讀《德州市新市民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殷金明出席發布會,介紹并解讀《辦法》有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進一步改革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鼓勵新市民群體繳存住房公積金,支持和保障他們解決住房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德州市新市民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辦法》共五章十九條內容。
第一章《總則》主要包括目的和適用范圍、條件,明確
新市民群體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或陪伴子女等原因來到城鎮常住或生活的群體,包括但不限于進城務工人員、以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市民自愿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可申請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辦理公積金繳存手續。第二章《賬戶設立》主要包括新市民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流程和設立原則。
新市民自愿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持本人身份證(電子身份信息)和受委托銀行(中行、農行、德州銀行其一即可)的有效銀行借記卡前往公積金中心各管理部辦理,簽訂繳存協議書,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實行“一人一戶”原則。職工從原單位離職后符合本辦法并自愿繳存的,或新市民開戶繳存后又與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賬戶轉移手續,不再另設賬戶。第三章《繳存管理》主要包括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核定標準、繳費頻次和方式以及貸后停繳的處理措施。新市民應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為月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公積金中心公布的當年度月最低繳存基數,不得高于當年度月最高繳存基數。
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于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新市民應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于每月19日前將資金存入約定的銀行借記卡中,由公積金中心委托歸集銀行集中代扣。新市民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貸款本息已還清的,因失業、收入減少或突發事件等原因無法繼續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的,可申請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經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封存滿6個月可辦理銷戶手續。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市民,在貸款期間應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不繼續履行繳存義務的,公積金中心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上浮貸款利率、強制沖抵或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貸款本息。
第四章《使用管理》主要是對新市民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了規定。
新市民享有與在職職工同等權利,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按照我市統一的住房公積金政策辦理。第五章《附則》規定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德州市新市民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下一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一步做好服務和保障工作,加快推動無紙化辦公和線上繳存程序的開發應用,提高新市民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便利性,讓新市民群體享受公積金政策紅利,切實體會到獲得感、幸福感。來源:德州發布
責任編輯:袁健
審核:孫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