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先后來到新橋鎮西埔村、秀溪村現場檢查,發現兩戶生豬養殖戶偷排養殖廢水,依法對養殖戶作出行政處罰。處罰后,執法人員要求養殖戶拿出自己保管的保留生豬養殖場積分管理手冊,現場進行扣分處理,并將情況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備。
“之前市里干部到我們這宣傳了‘五積分制’,我們也簽了承諾書’。可能還是抱有僥幸心理,做了錯事。以后我們一定認真整改,嚴格按照規定養殖。”其中一家養殖戶表示。

為強力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切實改善地方水質,漳平市根據地方發展實際,創新實行保留生豬養殖場“五積分制”管理制度,由市大督查辦、市農業農村局、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對督查、巡查中發現保留生豬養殖場有以下五種行為之一的每次扣1分:違規擴建;私設暗管偷排、漏排、直排,環保設施設備不齊全或未正常運行;被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依法處罰;超核定規模養殖;拒絕入場核實存欄量。漳平市轄區內保留生豬養殖場統一采取“五積分制”管理,積分清零時取消保留生豬養殖場資格并予以關閉,積分管理手冊由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并下發各保留生豬養殖場,如各相關部門在督查、巡查中發現問題予以現場扣分時,及時將養殖場扣分情況向市整治辦報備。

“生豬養殖污染治理是我們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的重要環節。這其中的‘五積分制’是我們充分考慮地方發展實際,并在走訪、聽取生豬養殖戶意見的基礎上創新制定的。”漳平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余代添表示,為切實保障養殖戶權利,漳平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各鄉鎮(街道)利用“五一”假期期間,深入全市共525家生豬養殖場,宣傳保留生豬養殖場“五積分制”相關細則,現場發放積分管理手冊,簽訂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