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保護土地經營權流轉?
來源:
農視網
2021-08-09 21:21:34

這幾年,中央把咱們農民的創造上升為國家政策,將農民朋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三權分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39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這一條規定意思非常明確,就是農民可以自己經營承包地,也可保留土地承包權,采取土地托管、農地信托、代耕代種等方式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做到對承包地的合理規劃和高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