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人民法院報 2022-05-20 09:28:20
原標題:發揮人民法庭功能 服務保障鄉村振興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切實維護農村社會平安穩定,創建一批“楓橋式人民法庭”。2022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工作報告中提出,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服務鄉村全面振興。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保障基層群眾法治需求、服務推進鄉村振興的前沿陣地,要找準定位、靠前服務、多措并舉,切實發揮人民法庭功能作用,用優質司法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要善講群眾語言,拉近群眾距離。人民法庭地處鄉鎮、街道,面對的當事人大多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對法院工作也缺乏深入了解。因地制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人民法庭要了解轄區風土人情,摸清民風民俗,掌握鄉鎮、村組基本概況,對當事人戶籍歸屬地、遷移情況做到心里有數;要主動與群眾交流,善用群眾語言,克服語言溝通障礙,善聽村民家長里短,多聽群眾意見;要強化換位思考能力,善于解讀群眾所求、善于傾聽群眾所講;要將專業的法律規定轉化為常識常情常理,說群眾聽得懂的話、講群眾能夠理解的理,共群眾之情;要禮待上門群眾,耐心傾聽群眾訴求,認真對待群眾反饋,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良好形象。
要夯實調解技能,善解鄉鄰矛盾。當前,鄉土社會厭訟觀念仍較為強烈,人民法庭要堅持“調解優先、訴訟斷后”。要轉變思維、善于引導;要在調解中消化矛盾,從根源上化解積怨,引導“以和為貴”理念;要依托村民自治,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充分利用鄉鎮矛調中心、“共享法庭”建設成果,聯合多方調解力量,推動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從主導調解到指導調解轉變;要不斷打磨調解技巧,多向調解經驗豐富的調解員或村干部交流調解心得,引導調解走深走實。
要深入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人民法庭深入群眾具有天然優勢,要用法官動腿減少群眾跑腿;要選好典型案例,通過在田間地頭、鄉村振興大講堂等開展巡回審判;要做好宣傳動員,加強與村社、網格的溝通,吸引旁聽群眾,擴大審判效果;要加強釋法說理,做到調解合情合理,避免“和稀泥”助長不正之風,判決說理充分,切忌簡單了事走過場;加強交流互動,充分利用“庭后十分鐘”等形式擴大審判效果,以案件審判“小切口”講好和諧穩定、推進鄉村振興的“大道理”。
要站牢普法講臺,助力鄉村文明。民法典施行后有哪些變化,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如何推行……諸如此類的問題都需要人民法庭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做好普法工作。要精心準備,用好村民身邊的例子,將生硬、繁雜的法律規定轉化成群眾聽得懂的語言;要豐富普法形式,適應時代發展需求,用好短視頻、漫畫等傳播人民法院好聲音;要創新普法方式,依托數字法院建設成果,通過直播庭審、在線普法等常態化開展普法教育;要形成普法品牌特色,借助“法律娘家人”“網格法官促振興”等,增強普法力度,擴大普法效果。(楊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