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14:11 中國旅游新聞網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部署開展的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公布了第四批指導案例,其中包括江蘇省連云港市灌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依法查處的一起“購物送旅游”案件。
連云港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3月17日,接群眾舉報反映連云港市灌南縣“家福華國旅”存在低價游宣傳。執法人員隨即赴現場核查,發現印有“持購買保健品發票3000元(可疊加)憑票至本社加10元贈送白馬湖1日游(加送30個高郵紅心咸鴨蛋)”的宣傳單頁30份,店內貨架上有如皋玉米糝、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執法人員對旅行社營業部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該負責人承認2020年10月11日招徠過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馬湖金秋賞菊“一日游”)的事實。
經查明,當事人為推銷保健品,自行開展購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動,具體為購買如皋玉米糝、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額達到3000元,可憑票+10元贈送淮安白馬湖金秋賞菊“一日游”,其宣傳單頁放置在鎮江市家福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灌南營業部內。此活動開展以來,共成團1次,人數為50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連云港市灌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江蘇友好國際旅行社總經理李道勇表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嚴重沖擊了正規旅行社的經營,對旅行社、景區、酒店、導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損害。特別是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一旦發生疫情,主管部門需要在第一時間了解游客行程,而不正規的旅行社業務會嚴重影響此項工作。“專項整治行動對于整個旅游行業來說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續、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副教授、江蘇紫金旅游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印偉表示,“購物送旅游”現象對旅行社行業的健康發展、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選擇旅游產品時只重價格,而非品質。根治這種現象,需要統籌“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游客自覺”四種力量,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個人”四維治理框架,并且不斷完善相關法規,持續培育誠信的旅游市場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費者。
連云港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專項整治行動中,連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點整治三種行為: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俱樂部、康養活動等形式招徠旅游者,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招徠旅游者等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違法經營行為。采取靶向執法檢查、加強網絡巡查、“兩地”同步清查三種整治舉措,建立完善暢通舉報受理渠道、實現檢查場所全覆蓋、加強執法協作三項長效機制,有力維護當地旅游市場經營秩序。
該負責人提示廣大游客,報團出游,要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選擇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報名,簽訂正規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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