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北青網、澎湃新聞、安陽網 2022-07-26 16:18
連日來
全國多地開啟“火爐”模式
農民工、快遞小哥、防疫一線人員等
面臨著高溫“烤”驗
而高溫津貼
就是給戶外勞動者們的“遮陽傘”
那么
高溫津貼的標準是什么?
在什么時候發放?
高溫勞動保護如何“上新”
來不斷滿足勞動者的新需求?
什么是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為保障勞動者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勞動者高溫作業即高溫天氣下作業額外的勞動消耗給予的補償。
2012年6月,人社部等4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規定: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除了津貼,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該發多少錢?
高溫津貼的金額并不統一,各地會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其中,廣東、上海、江蘇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吉林、遼寧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記者在北京隨機采訪了10余位建筑工人、環衛工人等戶外勞動者,他們都不約而同地提到,高溫津貼的標準該漲漲了。
北京市東城區環衛工人 張師傅
現在每月到手有160元的高溫津貼,但一個西瓜也要20多元,津貼標準能不能再高一點?
近兩年,陸續有省份上調津貼標準。其中,廣東于2021年將高溫津貼標準從此前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300元;河南自2022年6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15元,這也是河南自2008年以來首次對高溫津貼標準作出上調。
但是記者統計發現,在已經明確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一些地區的津貼標準已多年未漲。其中,山東和陜西兩省沿用的仍是2015年調整后的高溫津貼標準;湖南的高溫津貼標準依據的是2005年公布的《關于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距今已有17年。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海明
高溫津貼標準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工資收入增長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應當建立津貼標準的動態增長機制,保持津貼的相對穩定和有效增長。
高溫津貼何時發?
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段也直接影響著勞動者的高溫權益保障。因氣候條件差異,各地高溫津貼的發放時段有所不同。南方地區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早且跨度長,其中,發放最早的省份是海南省,發放時間從4月1日~10月31日,長達7個月,其余省份大多集中在6月~9月,湖南、遼寧等地則是從7月開始發放。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海明
近年來,隨著“火爐”城市不斷增多,依據過往氣候狀況制定的“高溫月”也需要靈活調整。可針對近些年來頻繁出現的極端高溫天氣,靈活確定“高溫月”和“高溫日”。
值得一提的是,廣東省已于2021年對高溫津貼發放時段進行了調整。2021年廣東省兩會上,廣東省人大代表、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三龍水電站運行專責王小娟提出,廣東省處于中國大陸南端,從北至南分為中亞熱帶、南亞熱帶、熱帶地區,夏、秋兩季氣候悶熱,氣溫高,夏季長達半年之久,建議從每年5月份開始發放高溫津貼。該建議得到廣東省有關部門重視,當年就對高溫津貼發放時段做出調整。
靈活就業者的高溫津貼應規范
記者發現,大量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比如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都是一線勞動者,都需要頂著高溫在大街小巷奔波。相應地,現在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保障機制還存在著模糊區、空白區和薄弱環節,一些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并沒有拿到法律意義上的高溫津貼,并未得到嚴格到位的高溫保護。
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露天作業人員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月不低于180元,時段為6月~9月。不過,記者詢問了北京多家平臺的10余位騎手,他們都“沒聽說過高溫津貼”。騎手們更熟悉的是平臺推出的天氣補貼。
北京市外賣騎手孫謙表示,6月以來,平臺會不定時每單補貼0.5元配送費。記者在他的接單界面看到,近兩日,他一共送了120多單,有8單收到天氣補貼,多是在中午高溫時段。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外賣平臺代理商會為簽約騎手發放高溫津貼,眾包騎手(兼職騎手)大多沒有。
浙江省衢州市外賣騎手 張勉
外賣平臺代理商會為簽約騎手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7月~9月每天6元,眾包騎手不享受這項待遇。
鑒于此,各地各有關部門應不斷拓寬高溫勞動保護的視野,加強對新情況的研究,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不同身份屬性量身打造高溫勞動保護機制,擴展高溫勞動保護的范圍。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 李凌云
能否拿到高溫津貼,取決于其勞動關系歸屬。如果騎手與平臺或外包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那發放高溫津貼就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高溫勞保需要“上新”
隨著社會進步和科技發展,高溫勞保用品也需要更新換代、功能提檔。高溫勞保用品可以考慮在新技術加持下,研發滿足高溫作業群體需求的高性能勞保用品,比如在工裝的透氣性、勞保用品的降溫功能上添智賦能,同時應研發為高溫工作場所通風、降溫的設備設施。
近日,各地已經出臺一些臨時性的防暑降溫政策,比如江西南昌核酸采樣人員可以免穿防護服,安徽合肥等地核酸采樣時間避開正午,還有的地方根據工作需要為疫情防控人員提供防護服內可穿戴的冷風馬甲、散熱背心等個人防護用品。有些地方遇有高溫預警時,要求延長中午休息時間或縮短戶外勞動時間,或者加大室內通風透氣力度、增加勞動者輪替的頻次等等,都是切實可行而又效果明顯的好辦法。
上心才能上新;上新,更要上心。我們無法改變極端高溫頻繁出現的大環境,也無法改變社會對勞動的需求,但只要把勞動者的權益放在心上,完全可以創造一個相對涼爽的小環境,對高溫下的勞動者進行更好地保護。高溫下的勞動者在守護整個社會的運轉,保護他們高溫下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勞動環境在變
勞動群體在變
勞動內容在變
高溫保護需求也在變
做好這些工作
才能把高溫勞動保護制度
落到實處
才能讓更多勞動者
享受到高溫勞動保護的“陰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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