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TV 2023-04-04 15:53:15
【來源:河北新聞網】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最新消息,
電動自行車乘員
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
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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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與信息化部官網截圖
為規范和提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的質量標準和安全性能,保障騎車人員交通安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組織制定了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 811-2022,以下簡稱新標準)。
新標準是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領域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于2022年12月1日發布,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對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護目鏡等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
此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制定了團體標準《電動自行車騎乘頭盔安全技術規范》,并鼓勵企業采納實施。新標準發布后,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3月10日組織召開會議,向重點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企業、電動自行車企業及相關銷售商宣貫新標準。
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總臺“3·15”晚會曝光的部分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質量不過關現象。下一步,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加強新標準宣貫實施,指導企業提高產品質量。
一是加強新標準宣貫。面向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企業及相關銷售商,在重點產區持續開展新標準宣貫活動。
二是指導生產企業嚴格遵守新標準。組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指導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企業嚴格按照新標準生產。
三是引導生產企業加強檢測能力建設。發揮行業協會和標準化委員會作用,向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企業提供專業檢測技術輔導,引導企業加強檢測能力建設。
新聞多一點
此次新標準GB 811-2022適用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不適用于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者佩戴的頭盔,也不適用于職業用安全帽。
新標準在原摩托車乘員頭盔的基礎上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納入標準范圍,對產品結構、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結構方面,規定了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需具備緩沖層,這將強制把沒有緩沖層等劣質頭盔退出市場,更好地保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生命安全。

溫馨提示:
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應做到
“一看、二聞、三按、四戴、五問”
一看:看產品是否有規范的中文標識,包括規范的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合格標志等,產品是否具有發泡材料緩沖層,沒有發泡材料緩沖層的頭盔不要選購。不要購買無廠名或廠名不規范、無執行標準、無產品合格證的頭盔;
二聞:用鼻子聞一聞頭盔是否有刺激性氣味,選擇無氣味或氣味較小的產品;
三按:用手稍用力按壓頭盔的發泡材料緩沖層,選擇緩沖層手感密實或有輕微反彈感,不出坑,不掉渣的產品;
四戴:試著佩戴頭盔,頭盔與頭部貼合,佩戴舒適,要選擇護目鏡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鏡片;
五問:不同頭盔種類的防護性能不一樣。目前的摩托車頭盔,均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在購買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時,要詢問是否有3C認證,并選購有3C認證標志的產品。新國標實施后,B類頭盔僅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A類頭盔既適用于摩托車乘員,也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
日常使用時要注意頭盔的存放環境和使用壽命。存放時盡量放置在陰涼通風處,避免長時間暴曬和接觸酸、堿、有機溶劑。塑料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3年,碳纖維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5年。頭盔如果發生過一次較大的撞擊事故,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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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大靜 編審彭小哲 監制馮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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